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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4章 螳螂捕蝉!黄雀在后!

  第94章 螳螂捕蝉!黄雀在后! (第2/2页)
  
  “刚才被射杀的三头梅花鹿呢?”
  
  “富贵,富贵,你在哪儿?”
  
  任凭王野如何喊叫,三头梅花鹿都没有出现,王富贵也没有回应。
  
  王野没有紧皱,表情很是难看。
  
  他并不是担心王富贵将三头梅花鹿偷偷带走了,因为他对王富贵百分之百的信任,王富贵也绝对干不出这种事情。
  
  他只是想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,更担心王富贵出现了意外。
  
  “汪汪汪!”
  
  啸天嗅到了王富贵的气味,快速奔跑而去。
  
  王野放下手里的两头梅花鹿,跟了上去。
  
  来到一棵大树下,赫然看到昏迷的王富贵。
  
  “不好!”
  
  王野的心顿时凉了半截。
  
  他先将右手食指放在王富贵的鼻子前,确定他还有呼吸后,这才松了口气。
  
  若是王富贵跟着他出来狩猎,反而死在了山上,他真的没办法给王二毛子交代,更是无颜以对。
  
  “醒醒!快醒醒!”
  
  王野没有一秒钟的犹豫,开始为王富贵做心肺复苏。
  
  “咳咳!”
  
  也不知道按压了多少次,王富贵终于咳嗽了起来,也缓缓地睁开了眼睛。
  
  “野哥,我没事儿!”
  
  王富贵从地上坐起来,笑着问道:“怎么样?抓了多少头梅花鹿?”
  
  “这都不重要,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?你为什么会昏迷?是谁袭击了你?难道是鹿群把你装晕的?”
  
  王野担心不已,一脸抛出好几个问题。
  
  王富贵这才回过神来,他揉了揉有些发疼的脑袋,慢慢的回想着,道:“刚才我从树上跳下来,准备追击鹿群。”
  
  “可是什么身后不知道窜出来什么动物,一下子就把我晕了。”
  
  “到底什么动物?”
  
  “我也没有看清!”
  
  王富贵摇摇头,回忆道:“反正力气挺大的,能够将我这种成年人撞晕,一定是大型动物!”
  
  “按照你这样说的话,这种动物应该还很聪明,竟然懂得螳螂捕蝉、黄雀在后!”
  
  王野拳头紧握,狠狠道:“它们应该也是早早盯上了这支鹿群,结果被我们抢先一步下手了。”
  
  “奶奶的,我们辛辛苦苦抓到了梅花鹿,竟然被它们抢走了,我咽不下这口气。”
  
  “啸天,给我找!必须把它们找出来!”
  
  “老子要把它们一并射杀了!”
  
  啸天的鼻子一动一动的,立刻嗅着空气中的奇怪味道。
  
  王野也没有闲下来,在附近搜寻着可疑的痕迹。
  
  比较奇怪的是,它们明明在这里出现过,却没有发现脚印。
  
  好在托运梅花鹿,还是在沿途留下了血迹。
  
  这正好给了王野跟踪的机会。
  
  王野将两头梅花鹿强行塞进麻袋之中,让王富贵背着,并跟在后面。
  
  而他则和啸天沿着血迹,走在前面。
  
  可能是因为梅花鹿太重,搬运的实在太累,渐渐地,他们终于看到了可疑的脚印。
  
  “这脚印,有点像老虎留下的。”
  
  王野望着地上的脚印,面容直接拧巴起来。
  
  “可脚印这么杂乱,说明不止一头,那不应该是东北虎啊!”
  
  众所周知,像东北虎这样的丛林之王,都是单独行动。
  
  王富贵突然道:“野哥,你快看这是什么?”
  
  闻言,王野凑过去查看。
  
  只见王富贵从一根树枝上薅下来一缕灰棕色的毛发。
  
  这应该是那些猛兽搬运时剐蹭到的。
  
  “老虎崽子!”
  
  王野看到毛发后,直接脱口而出。
  
  所谓的老虎崽子其实就是猞猁。
  
  只是因为长得好像小了一号的老虎,所以猎人们都这样称呼。
  
  别看猞猁长得毛茸茸的,还怪可爱,但其实非常凶狠。
  
  它们身手灵活,可以爬树,也可以下水,从某种程度上来说,甚至比狼群的战斗力更强。
  
  “猞猁?是猞猁袭击的我?也是猞猁抢走的梅花鹿?”
  
  王富贵有些疑惑,问道:“可是,猞猁不都是单独行动的嘛?”
  
  “一般情况下,猞猁确实是单独行动。”
  
  “可当天气严寒,实在找不到食物的情况下,它们同样也会抱团。”
  
  王野一本正经的解释,道:“它们太聪明了,即便再饿,也不敢捕杀人类,目标只是梅花鹿,不然刚才将你撞晕,一定会再将你咬死,连同梅花鹿,一起拖走!”
  
  王野虽然表面镇定,但内心还是比较惊喜的。
  
  因为猞猁的皮毛价格可不便宜。
  
  若是能抓到一两头猞猁,又可以赚上一笔。
  
  再卖掉之前的紫貂皮毛,就可以买一辆不错的自行车了。
  
  不过想要抓到猞猁可不容易,它们比梅花鹿还是敏感。
  
  猞猁与梅花鹿一样,在进食的时候,也会时刻观察着周围的环境。
  
  一旦有风吹草动,它们就会快速逃窜,跑得比梅花鹿更快,还能上树。
  
  不仅如此,它们还拥有更加敏锐的嗅觉。
  
  一旦被猞猁嗅到你的气味,你还未靠近,猞猁就已经逃走了。
  
  想到这里,王野赶忙打开麻袋,双手摸着鹿血,在自己的脸上和衣服上胡乱涂抹着。
  
  王富贵看得一愣一愣的,问道:“野哥,你这是干什么?鹿血可是大补之物,同样可以卖个好价钱!”
  
  “用鹿血来掩盖我们身上的气味,以免被猞猁嗅到。”
  
  “你也赶紧涂抹。”
  
  说罢,王野还给啸天的身上也抹了一层鹿血。
  
  顷刻间,两人一犬全都血淋淋的。
  
  若是他们现在回到屯里,非把村民们吓死不可。
  
  “搞定!我们继续追!”
  
  虽然鹿血有点难闻,但是为了能够抓到猞猁,王野愣是强忍着。
  
  也不知道又追踪了多久,脚印消失了,血迹也消失了。
  
  王野抬头看向头顶,道:“猞猁带着梅花鹿上树了!”
  
  这是猞猁的正常操作。
  
  如此一来,可以防止自己的食物被地面上的猛兽抢去。
  
  “那我们怎么办?”
  
  王富贵挠挠头,问道。
  
  王野回答道:“跟之前追踪紫貂一样,继续追!”
  
  “虽然它们上树了,但是梅花鹿尸体上面的鲜血还是会滴下来,我们沿着这些鲜血同样可以找到它们。”
  
  “虽然滴下来的鲜血没有之前的血迹多,但用来跟踪猞猁,也足够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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