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06章 开除元老,律师函发 (第1/2页)
四月二十一日,上午九点。省城,华芯科技总部大厦,董事长办公室。
三位元老离职后的第一天。肖遥坐在办公桌前,面前摊着一份由韩律师连夜起草的法律文件。文件的内容不是针对赵元昌、钱学礼或刘国梁个人的,而是针对他们离职后可能采取的行动的预防性措施。韩律师坐在肖遥对面,表情严肃,声音带着职业性的冷静:“肖先生,根据您提供的线索,我调取了赵元昌在过去三年中经手的几笔大额咨询合同的相关记录。其中有三个合同存在明显的疑点——签约方是一家注册在境外的咨询公司,与赵元昌本人的私人账户存在资金往来。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赵元昌从中获利,但这些疑点足以构成利益冲突的初步证据。”
肖遥靠在椅背上,双手交握放在腹部:“这些证据,足够让我们向赵元昌发出律师函吗?”
“足够。律师函的内容可以这样表述——指出这些合同中存在的疑点,要求赵元昌在限定期限内做出书面说明。如果他无法提供合理解释,我们将保留向监管部门举报和提起诉讼的权利。这封律师函的目的,不是为了立即追究他的责任,而是为了给他施加压力,防止他在离职后采取不利于公司的行动。”
“发。今天就发。”
韩律师点了点头,在笔记本上记录下这个指令,然后抬起头,看着肖遥:“钱学礼和刘国梁那边呢?需要同步处理吗?”
“钱学礼暂时不动。他在技术领域的声望和人脉,对我们还有用。虽然他现在离开了公司,但如果将来我们需要在技术合作方面借助他的资源,至少不能把关系彻底搞僵。刘国梁那边,他离职时没有签署竞业限制协议,如果他去了竞争对手的公司,可能会对我们的人才招聘造成一定影响。你帮我起草一份新的竞业限制协议模板,今后所有高管离职时,都必须签署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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